• 索 引 号:58/2026-2398654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2026-09-07 10:39:39.0
  • 公开日期:2026-09-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平农(饲料)不罚〔2026〕1号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09-0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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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立案日期 处罚日期 结案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承办人
平农(饲料)不罚〔2026〕1号 2026.6.11 2026.9.4 湖南沃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饲料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当事人于2026年4月在拼多多平台上注册店名为沃博宠物食品专营店并开始经营,至目前共销售4款宠物饲料产品。2026年5月21日,投诉人在当事人网店下单,订单编号:260521-314457474673158,投诉人购买1袋狗狗零食烘干鸡肉零食鸡肉大片磨牙营养老幼成犬训练奖励(网页所标物品),包邮价9.7元,收货地址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镇里固乡。当事人通过韵达快递于当天发货。
投诉人购买的当事人饲料产品,其包装标签正面印有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没有按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注。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的规定,参考《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农发〔2025〕65号)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序号13: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裁量阶次:可以不予处罚;适合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2.两年内第一次发生该类型违法行为;3.危害后果轻微;4.主动改正且符合要求的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且符合要求的。”的规定 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教育:1.当事人应认真学习《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                                         
2.在认真学法的基础上,当事人应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李奔奔、罗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