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立案日期 | 处罚日期 | 结案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承办人 |
| 平农(农药)罚〔2025〕2号 | 2025.5.23 | 2025.8.21 | 平江县岑川镇冯某平农资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2025年05月20日我局接举报人举报,举报你店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5月22日经我局执法人员余鸿滨和艾秋水现场检查,发现你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你店经营的涉案农药有(68种,其中30种是冯淑平农资店的,其余的是种植大户朱法如、邹开桂、王岸三人寄存的。): 1.马拉·杀螟松: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744,规格280ml,生产批号202407260445,生产公司: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进货价7元/瓶,销售价8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1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高效氯氟氰菊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455,规格280ml,生产批号20240519,生产单位: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进货价3元/瓶,销售价4元/瓶,购进10瓶,现有库存6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3.高氯·甲维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930,规格5ml,生产批号20250101,受托生产单位:上海帅克(河南)化学有限公司;进货价2.8元/盒,销售价4元/盒,购进5盒,现有库存3盒,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4.多菌灵: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881,规格50克,生产批号2024120920,受托生产单位: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进货价3元/包,销售价4元/包,购进5包,现有库存2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5.井冈霉素(井粉):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833,规格45克,生产批号20250108,生产单位: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3元/包,销售价2元/包,购进10包,现有库存8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6.高效氯氟氰菊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392,规格70克,生产批号20241230,受托生产单位: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进货价4元/瓶,销售价5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4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7.吡蚜·噻虫胺: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292,规格10克,生产批号20230509,生产单位: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5元/包,销售价2元/包,购进20包,现有库存11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8.阿维菌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573,规格90ml,生产批号202404080345受托生产单位: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进货价6元/瓶,销售价8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2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9.苄嘧·丙草胺:农药登记证号PD20200354,规格80克,生产批号20250322,受托生产单位: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4.8元/瓶,销售价6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2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0.吡嘧·苯噻酰: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106,规格50克,生产批号20240105,受托生产单位: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货价5元/包,销售价6元/包,购进5包,现有库存4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1.双草醚: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618,规格40毫升,生产批号20240526c03,受托加工企业名称:安徽省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吡氯·双草醚: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858,规格30毫升,生产批号20240526c03,受托加工企业名称:安徽省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氰氟草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555,规格90毫升,生产批号20240619A03,生产企业名称: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三种农药是套装,进货价17元/套,销售价25元/套,购进10套,现有库存10套,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2.精草铵膦铵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235,规格150克,生产批号20250406,受托生产单位:湖南惠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2.5元/瓶,销售价4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3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3.高氟吡·精草铵:农药登记证号PD20231234,规格100克,生产批号20250510,生产单位: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进货价6元/瓶,销售价8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3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4.杀虫双: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274,规格400克,生产批号20231209,生产单位:四川先易达农化有限公司;进货价2.5元/瓶,销售价4元/瓶,购进10瓶,现有库存10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5.阿维·高氯,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206,规格280ml,生产批号20250118,生产单位:广东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5元/瓶,销售价7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3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6.精草铵膦铵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235,规格1000克,生产批号20240410生产单位:广东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进货价12元/瓶,销售价15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3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7.草甘膦铵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414,规格1kg,生产批号20241108,生产单位: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2元/瓶,销售价15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1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18.烯草酮: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070,规格15ml,生产批号20250201,生产单位: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元/包,销售价1.5元/包,购进15包,现有库存13包,岳阳新和美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货。 19.甲氰菊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725,规格50ml,生产批号20250105;受托生产单位:安徽华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货价2.7元/瓶,销售价4元/瓶,购进10瓶,现有库存10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0.啶虫脒·哒螨灵:农药登记证号PD20230883,规格30ml,生产批号20250103,生产单位: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2.5元/瓶,销售价4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1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1.溴氰菊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883,规格40ml,生产批号20240813,生产单位:拜耳作物科学(中国);进货价6元/盒,销售价7元/盒,购进5盒,现有库存1盒,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2.多效唑:农药登记证号PD20083008,规格10克,生产批号20250103,受托生产单位: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货价0.4元/包,销售价0.5元/包,购进20包,现有库存20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3.甲霜·噁霉灵: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346,规格20克,生产批号20250503,受托生产单位: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进货价1.2元/包,销售价2元/包,购进20包,现有库存20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4.苄嘧·丙草胺:农药登记证号PD20230479,规格8克,生产批号20250103,受托生产单位: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7元/包,销售价9元/包,购进5包,现有库存3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5.四聚乙醛:农药登记证号PD21173179,规格200克,生产批号20231029,受托生产单位:山东盛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3元/包,销售价4元/包,购进5包,现有库存3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6.寡糖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963,规格20ml,生产批号2025030202,生产单位:山东百士威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苯甲·吡唑酯:农药登记证号PD20200368,规格10克,生产批号202504240418,受托加工企业: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羟基芸苔素甾醇: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971,规格10克,生产批号20250321,受托加工企业:河北德裕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烯酰.霜脲氰: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235,规格10克,生产批号2025/04/30C,生产企业名称: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以上四种农药是套装,进货价4元/套,销售价6元/套,购进5套,现有库存3套,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7.噁唑·氰氟: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631,规格180ml,生产批号20240313,生产单位:安徽喜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5元/瓶,销售价17元/瓶,购进5瓶,现有库存1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8.苄·丁: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152,规格60克,生产批号20250220,受托生产单位:安徽嘉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货价1元/包,销售价1.5元/包,购进10包,现有库存10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29.高效氟吡甲禾灵: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445,规格15ml,生产批号20240104,生产单位: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货价2.5元/包,销售价3元/包,购进5包,现有库存1包,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30.草甘膦钾盐: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202,规格200克,生产批号20240102,生产单位:河南翰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进货价5.5元/瓶,销售价7元/瓶,购进10瓶,现有库存6瓶,平江望农农资店购买的货。 我局于2025年05月2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询,当事人未在我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过农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经营者也承认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从2024年开始经营农资,2025年5月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农药,有建立农药经营台账和保存农药进销单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证明当事人是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 2.现场检查笔录、对当事人经营者的询问笔录、查封现场笔录、查封决定书、种植大户朱法如、邹开桂、王岸三人《询问笔录》各一份、涉案农药标签照片、涉案农药经营台账和农药进销单据、对当事人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查询证明,证明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事实。 3.当事人经营者的询问笔录、涉案农药经营台账和农药进销单据,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的货值金额和销售金额。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的规定,你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涉案农药30种,涉案货值金额1287.5元,销售所得461元;应认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其销售所得461元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农药)序号10:“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违法情节: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裁量标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店立即停止经营农药,并拟对你店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扣押的涉案农药(详情见上述涉案农药现有库存数); 2.没收违法所得461元; 3.罚款5100元; 罚没款共计5561元。 |
1.没收扣押的涉案农药(详情见上述涉案农药现有库存数); 2.没收违法所得461元; 3.罚款5100元; 罚没款共计5561元。 |
邹后勤 王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