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平江县梅仙镇新霞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计划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油茶新造200亩。因主体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完成项目实施。我局已书面通知终止该项目实施。
为确保年度项目整体实施的完整性,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从项目库中选取“平江县梅仙镇稻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30626MF33369388)”作为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安排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羊肚菌加工厂房升级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执行。公示周期: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示期内举报电话:07306688955。
特此公示。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