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2025-2296963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2025-06-05 10:36:33.0
  • 公开日期:2025-06-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06-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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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关于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有差距。条例第25条规定政府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各级政府一直没有划定禁烧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依靠行政命令“一刀切”,各地禁而不决,群众意见较大。2023年10月、11月岳阳市共被铁塔视频监控秸秆火点6253个,无序焚烧依然存在。法第76条秸秆综合利用落实不到位,全市离田利用率很低,绝大多数县市区不到5%,其中临湘市秸秆离田利用率仅为2.2%。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建立秸秆有序焚烧机制

  1.科学划定禁烧区域与时段。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和划分政策,聘请三方机构科学划定禁烧区、限烧区,形成边界清晰的矢量图数据。2024年10月27日,平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平政告〔2024〕3号),同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及政策解读。

  2.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在县域范围内建立起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秸秆禁烧监管体系,监管网格人员近一万人,实现各级对各自秸秆禁烧监管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在油菜、早晚稻收割等重点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实施24小时人力巡查盯守。同时,充分利用铁塔哨兵进行巡查,确保“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

  (二)推进秸秆离田高效利用

  1.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依托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在伍市镇、瓮江镇建立2家秸秆收储运中心,在安定镇、福寿山镇、加义镇、浯口镇、南江镇、梅仙镇建立8家秸秆收储运网点,共新建秸秆储存仓库12000㎡,配置打捆离田设备25台套。至目前,我县发展有12家秸秆收储运网点。

  2.培育加工利用主体。我县培育了三家秸秆利用主体,对秸秆实现打捆离田,直接降低了田间秸秆存量,也从源头上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平江县伍市镇普庆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储秸秆养牛进行饲料化利用,平江县双鑫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储秸秆做育秧基质进行基料化利用,平江县昌源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储秸秆做有机肥进行肥料化利用。

  2.大力推广低茬收割、打捆离田等技术,提升离田率。大力推广晚稻低茬收割,进行粉碎还田,以3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推广面积3.44万亩。在六个乡镇抽样调查120户农户秸秆“五化”利用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测算出2024年全县分散农户秸秆离田量为3.78万吨。结合我县12家市场化主体秸秆离田量1.4万吨,共计离田量5.18万吨。而我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为36.12万吨,即我县秸秆离田率为14.34%。

  (三)加强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有序焚烧的法律法规,技术模式和典型经验。整改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张贴标语600余条,悬挂横幅200余幅,发动宣传车50余台次,举办培训班二期,电视台报道2次。

  通过整改,全县未发生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秸秆收储运网点基本健全,建立了三个秸秆加工利用主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29%,离田率达到14.34%。

  三、后续工作安排

  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抓好秸秆的收、储、运等环节,积极做好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打捆等技术的引导、推广和应用。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彭劲松,联系电话:0730-6289681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