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2024-2245562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2024-07-10 09:57:29.0
  • 公开日期:2024-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充分运用“绿色通道”机制对因灾突发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开展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07-1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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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园艺示范中心乡村振兴办:

  6月下旬以来,我县经历持续强降雨天气,多地出现房屋毁损、农业设施受损、农作物被淹等严重灾害情况,部分农户因灾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加大。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对受灾严重、事实清楚的,要充分运用“绿色通道”迅速组织开展监测帮扶,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现就运用“绿色通道”加强因灾返贫风险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运行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将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农户,及时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快速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工作流程

  (一)全面排查。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洪涝灾害对受灾农户的影响,重点关注人员伤亡、住房毁损、饮水安全、产业损失等情况,落实全覆盖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快速处置。乡镇(街道)、村(社区)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或干部走访排查等途径发现的符合开启“绿色通道”的对象进行确认上报(填报附件:《平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绿色通道”信息采集表》),由县农业农村局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反馈至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及乡镇,实行先行帮扶。

  (三)落实帮扶。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对象,参照监测对象进行管理,针对风险隐患,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积极响应,通力配合,迅速跟进,落实政策。确保受灾家庭就医、上学、住房、安全饮水有保障,同时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确保不发生因灾致贫风险。

  (四)完善程序。录入“绿色通道”进行管理之日起1个月内(7月底),乡镇(街道)要完成申报对象是否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完善识别程序及档案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信息系统中备注说明情况后,从“绿色通道”中退出,并中止相关帮扶措施,同时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对象及家庭动态。

  (五)及时告知。切实保障录入“绿色通道”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及时将“绿色通道”管理过程和帮扶政策实施情况告知对象。对从“绿色通道”中退出的对象,要将退出原因向对象说明、解释清楚。

  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响应。运用“绿色通道”,先实施帮扶、再完善程序,是针对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需讲究时效性,要快速发现、快速处置,避免不作为、慢作为。

  (二)凝聚合力。县、乡、村三级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打好防范因灾返贫致贫的硬仗。对推送到各行业部门的帮扶需求信息,各单位要通力配合,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三)坚持标准。“绿色通道”是临时救急措施,不能代替常态化监测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确认,严禁因主观原因造成纳入监测严重失准或国家政策落实严重偏向等恶劣影响,防止乱作为。

  附件: 平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绿色通道”信息采集表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平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绿色通道”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信息

家庭住址: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数:    人

二、户信息

序号

姓  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1

户主

2

3

4

5

三、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突发重大疾病    □其他:

自然灾害:□洪涝灾害    □地质灾害  □旱灾   □生物灾害(虫灾)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其他(森林草原火灾等)

问题简要描述
(包含时间、地点和问题

三种要素,50字以内。)

四、急需实施的帮扶措施

急需实施的帮扶措施
及初步实施计划

     村级确认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乡镇确认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