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2024-2213504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2024-05-24 09:36:40.0
  • 公开日期:2024-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24年湖南辣椒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返乡创业主体培育申报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05-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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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编制洞庭湖小龙虾和湖南辣椒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方案的通知》( 湘农发〔2024〕10号)文件精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进一步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现将2024年湖南辣椒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返乡创业主体培育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以来初次领办创办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从事辣椒生产、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的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家庭农场和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住所在平江县境内。

  二、申报条件

  1.从事辣椒生产基地建设的返乡创业主体需同时满足符合以下条件:

  (1)种植辣椒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或设施栽培面积在10亩以上。

  (2)带动15户以上农民种植辣椒、提供技术培训、保底收购等服务,人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2.从事辣椒加工的的返乡创业主体创业主体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加工辣椒50吨以上。

  (2)带动20户以上农民种植辣椒,提供技术培训、保底收购、务工就业等服务,人均增加收入2000元以上。

  同一产业项目,只能享受一种和一次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不同和多次项目资金奖补政策。

  三、奖补标准

  返乡创业主体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与其他投入之比要求达到1:3.5以上,且每家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奖补资金使用方向

  1.辣椒基地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主要对基地基础设施、加工设备、农具用房等进行奖补。

  2.辣椒加工项目奖补资金主要对新购辣椒加工设施设备及厂房等进行奖补。

  五、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书及资金使用方案、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以及联农带农等相关证明资料。

  六、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主体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30-6268383。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