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153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12-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1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局 2015-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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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农函[2015]5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44号提案的答复

 

李翕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建设的报告”的第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库区建立反季节蔬菜基地的问题。

高山反季蔬菜是设施蔬菜的补充,市场决定基地规模。蔬菜基地分为产业蔬菜基地和专业蔬菜基地,产业蔬菜基地是由市场主导的,专业蔬菜基地即是政府的“菜篮子”工程,是由政府规划引导的。要将反季蔬菜列入政府“菜篮子”工程项目规划,必须是要综合考虑的,一般规划面积不大,大体是按“菜篮子”规划面积的10%左右进行规划。高山水库库区建立反季蔬菜基地,更应按库区的功能条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在大江洞库区发展反季蔬菜基地问题,余业勤代表已在2014年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75号建议案,我局对此已进行了详细答复(附平农函[2014]2号),考虑到大江洞水库是南江镇居民饮用水资源,因此,大江洞库区不宜大规模考虑农业基地建设问题,包括蔬菜基地。我局在专业蔬菜基地规划建议方案中,将大江洞库区列入了规划,但只将大江洞水系不流入水库中的部分村列入规划建议方案。关于黄金洞库区,是东片及城关饮用水源地,禁止作为大规模生产基地进行规划建设(包括反季蔬菜基地)。秋湖库区是低海拔灌溉库区,气候条件不能进行反季蔬菜生产,我们已列入专业蔬菜基地建议方案。目前高山反季蔬菜面积不大,与你们本建议案有600亩的规模,可能相差较大。

二、关于高山反季蔬菜基地的建设必须纳入县整个计划安排,并纳入县财政预算的问题。

国家、省、市对发展蔬菜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有多大的需求,基地就会有多大的规模,高山反季蔬菜也不例外。我们清楚地看到,我县高山反季蔬菜起步早,发展也快,因市场需求少,消亡也快,这几年幕阜山、福寿山搞了小面积高山菜,市场需求量还是不大,几十亩萝卜还没销50%,南江去年在大江洞库区尝试了反季蔬菜,但销路仍然困难。因此,全面将高山反季蔬菜纳入规划不现实,只能“先试后推”,即小面积试种,市场培育后再发展。至于列入财政预算,国家政策层面目前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由于县财政困难,专业蔬菜基地建设已喊了多年尚未启动,将高山反季蔬菜基地列入预算,可能性不大。

三、关于由商务、物价、农业等部门联合对反季蔬菜订立保护价,确保菜农收益,增添菜农信心的问题。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有本质区别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政府的职能是:引导发展、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目前,国家对粮食、棉花容易收储的大宗农产品实行了保护价。指定由国有企业进行收储。鲜活农产品,由于不耐储藏,国家没有出台价格保护政策指定企业收储,而是由市场主体蔬菜生产企业自主决定的。因此,县直部门是没能力没权力对反季蔬菜出台保护价格的,请予理解。但是考虑到蔬菜生产风险巨大,我们在专业蔬菜基地建设规划中向政府提出了“以奖代投”方式进行补助,对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提出了建立灾害风险基金进行补偿,并正向省申请蔬菜进入农业保险。

四、关于适时引进蔬菜加工、冷藏、冷储公司、企业,确保菜农收益逐年提升的问题。

农业招商引资一直是政府和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也接触了不少外地涉农公司,如香港的华林集团、恒胜集团等等,我们都进行过具体协商。这些企业给我们的感觉是,外地的老板不是来为你发展产业的,而是来打政府钱袋子主意的。他们大多数要求土地无偿提供、项目支持资金要大、产品收购价格要低、销售又不在本地市场,基本没谈妥一家,这几年没引进什么农业企业。今后,如果菜产业发展了,我们会朝这个方面努力的,最好是发展我们本地的企业。如果是高山反季蔬菜,是不用加工企业的,是以反季鲜食满足市场需求为主要目的。

五、关于加大蔬菜种植技术扶持力度,由农业部门牵头,举办科技培训班,调派农技人员实地指导,提升蔬菜产量、质量的问题。

感谢你对农业部门的信任、支持,对于蔬菜种植技术,我们希望有一批扎根农村的热血青壮年来发展平江的农业、产业,将其培训成为职业农民。并计划每年送一批到科研院校进行学习,让他们懂技术会经营。这是你要求的也是我们希望做的一件实事。近两年来在蔬菜方面没有多少人报名参加,如果今年有,达到规模人数我们一定送他们培训学习。今年给你们南江桥30个指标可不可以,能不能完成?至于技术人员实地指导这个事我们能够办到,也一定办得好,可以做到随喊随到。

 

 

平江县农业局

2015 730

 

承办单位:平江县农业局

联系电话:0730-6289681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平江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5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