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8-140461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8-20 15:44:03.0
  • 公开日期:2018-08-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江县分校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县农广校 2018-08-2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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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江县分校与“平江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平江县人民政府农科教办公室合暑办公,具体负责编制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并承担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教研室、财务室、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核定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并定为平江县农业局二级机构,定编9人,年终在职9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总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6.6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教育支出8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8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66.67%。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7万元,比上年增加8.99%。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3万元,比上年减少23.96%。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4万元,决算数为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4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1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12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4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14万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江县分校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江县分校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7年度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江县分校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