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发﹝2017﹞25号
平江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促进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安全、降事故”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明确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具体任务落实到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保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健全农业安全生产标准,督查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措施,重点督查落实设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农业设施抵御大风、冰雹、暴雨等极端灾害天气的能力。加强农资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建立剧毒、高毒农药全域禁止销售使用制度和高风险农药储备制度,健全农药监管追溯系统,开展高毒农药经营店安全经营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建立大案要案台账。加大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力度,做好主要农作物区域安全性评价,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灾害应急演练,健全农业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落实减灾救灾措施,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制定落实外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外来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外来生物入侵。
责任单位:法制股、蔬菜办、科教股、种子管理股(站)、经作股、植保站、土肥站、执法大队、农环站。
(二)切实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农业主管部门、生产企业和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农村沼气生产企业和用户安全意识,健全沼气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沼气安全生产职业准入制度,规范沼气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各环节技术操作规程,督查沼气企业落实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等,完善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建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沼气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落实农村沼气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督促生产企业限期整改,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农村沼气建设和生产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农村可再生能源股、生态能源中心、农环站。
(三)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扩大风险监测范围,积极配合省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扩大追溯范围,强化管理使用,确保质量可控、问题可追、责任可究。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力度,扩大集中配送范围。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三品一标”基地、农业园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督查力度。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植保站、蔬菜办、土肥站、农村经管管理股、农村经营服务站。
(四)切实抓好内部安全生产监管。细化实化内部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突出抓好办公大楼、检测中心、车辆等安全生产,紧盯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重点落实好消防、施工等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办公大楼消防安全监管,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认真落实检测中心安全规定,严格有毒有害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定期检修车辆,确保安全行驶。加强节假日及日常政务值守,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土肥站。
(五)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运行监管。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龙头企业的生产安全稳定,重点是加强对企业的运行监管,一是督促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二是督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落实;三是督促安全监管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四是检查督促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五是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及职工安全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化指导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局成立由凌威局长任组长、余艺涛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站中心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由产业化指导股牵头统筹协调、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议事机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科站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因工作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责任单位,采取定期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药、肥料经营企业、农村沼气工程和局属各单位、办公楼、检测中心等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一次重点抽查督查,每月25日前安排专人向局安全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检查督查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时间和检查对象、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时间等事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全局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局党组会至少安排2次安全生产学习,举办1次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安排安全生产专题讲课,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沼气企业、农药经营企业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12316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