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基地:
为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5〕142号)、岳农联〔201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5年平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5年平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平江县农业局 平江县财政局
平江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2015年平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5〕142号)的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经验做法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各基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和服务农业重大工程项目为导向,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加快建立“三位一体 、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依托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
二、示范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主要任务:加强“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平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015年工作目标:全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300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19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400人,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关系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应给予大力支持。各基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周虎光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农机、经管、扶贫、移民、工商、税务、银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强与其他部门工程项目的衔接。同时,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成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农业局吴宗佑局长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县财政局陈湘才副局长 、县农业局谭启明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股、农业局科教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强指导培训机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抓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跟踪服务。
(二)选准培育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固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电商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培育对象主要从现有农民、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 、大学生农村创业者中遴选,贫困村培育对象优先安排。根据主导和特色产业,分类遴选培育对象,按需求确定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
(三)确定培训机构
平江县农业局根据不同类别的培训任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结合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初步确定平江县农广校、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湖南农业大学、岳阳市职业技术学院四个县定培训基地(见附件1),待报省、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复核,审批后确定。
(四)精心组织培训
1.制订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要根据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新职农办)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并于
2.遴选培训师资。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工程培训师资,对遴选确定的培训师资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并报县新职农办备案。县农业局将组建专家讲师团,配合基地搞好培训。
3.编发培训教材。各基地要加强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统分结合的办法组织购买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确保每人一套。
4.科学编排班次:对遴选好的培育对象分产业、分类型编班(小班为主)。按照分班情况,选准培育机构,分级分类培训,科学安排好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课程,做到“一班一案”。对生产经营型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营销。对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分岗位和工种安排培训内容,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组织好学员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2)。
5.组织培训考核。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类培训,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基地要组织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技能测试。各培训基地要加强与相关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协调,鼓励和引导受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促进提高培训质量。
6.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基地应按照上级规定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见附件3)。
7.项目管理和验收。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类培训,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派人逐班次讲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情况,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县农业局和财政局通过检查培训档案、学员抽查等方式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见附件4)。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8. 创新培训模式。由培训向培育转变,实行全过程培养;适应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分段式(按农业生产环节分时段培训)、重实训(加强实训操作,由懂到会)、参与式(农民田间学校方式,以农民为核心、以田间为课堂、互动式、启发式、参与式学习)。
9.丰富培训手段。理论和实践,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在线教育培训。
四、资金分配
根据省农业委和省财政厅分配的任务,入选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的“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的培养对象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并组织他们参加今年培训,统筹政策、资源予以培育。
入选的19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经费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列支,每人连续支持2年,人均经费标准每年3000元。由市指定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训。
五、补助标准
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天。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青年农场主培训应围绕他们的实际需要,结合产业发展,以提升理念、开拓思路、增强能力为核心,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和现场参观等方式,重点开展职业素养、创业能力、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和案例教学等五大模块教学。第一年培训侧重产业发展与生产管理,第二年培训侧重职业素养和县场营销。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补助资金80%以上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其余用于调研、跟踪技术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
六、监管措施及绩效考评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培训基地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县农业局审核、存档(电子版发送县农业局科技教育股),并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总结报送至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
(二)加强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各基地要按照需求导向,认真开展培育培训需求调研,组织遴选好培育对象,及时上报培育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要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细化,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县项目领导小组将重点对各基地培训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育,对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基地,取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三)做好宣传总结
各基地要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本地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平江县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分解表
培训机构 |
培训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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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经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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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能型
|
社会
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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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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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湖南省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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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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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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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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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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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岳阳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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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含19名现代青年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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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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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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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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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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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江县农业广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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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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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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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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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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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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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江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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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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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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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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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江县机电学校
|
|
|
1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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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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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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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江县优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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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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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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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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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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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280
|
120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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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班级名称:
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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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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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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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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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课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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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后勤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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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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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意见、建议?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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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参训学员本人填写,在相应选项内打√。每期办班结束后回收数量须超过学员数量的50%。
附件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建档
基本资料目录
1.年度项目申报文件、批复文件、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考试考核材料
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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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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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期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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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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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重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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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资金使用
5.身份证复印件 6.教学计划
7.培训教材 8.培训现场照片
9.学员满意度测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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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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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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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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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
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
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培训基地各存一份。
附件5: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台账
培训基地:(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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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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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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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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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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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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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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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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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字: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信息采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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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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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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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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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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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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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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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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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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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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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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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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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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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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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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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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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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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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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主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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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
培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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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是 □否,参加其它农业培训 ____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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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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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术职称 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工种)名称: 等级: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绿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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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生产经营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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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所在地
|
省(区、市) 市(州、盟) 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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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从事产业人数
|
|
带动农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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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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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 □丘陵
□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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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区域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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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区 □林区 □牧区
□渔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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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粮油作物、果树、蔬菜、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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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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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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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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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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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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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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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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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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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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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产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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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家庭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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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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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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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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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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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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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信息采集表由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在初次认定和每次复核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2. 中专、大专、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请填写专业。
3. 获取证书情况可多选。
4. 专业学习培训经历可在空白处添加相关内容,字数不超过300字。
5. 主体产业共分为八类:粮油作物、果树、蔬菜、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其他。可选择1-3项填写,产业规模和年限对应所选主体产业分别填写。
6. 上年度产业收入和上年度家庭收入,初次填写为认定年度上一年的收入,之后填写为审核年度上一年的收入。
7. 认定时间、认定等级和认定部门由认定部门填写,认定时间请填写具体的年、月、日,认定部门请填写部门全称。
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统计信息采集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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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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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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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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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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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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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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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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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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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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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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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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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号
|
|
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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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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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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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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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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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工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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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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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事该工种/
岗位年收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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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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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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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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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 市(州、盟) 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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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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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绿色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工种/岗位相关证书)
职业(工种)名称1: 等级:
职业(工种)名称2: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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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培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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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是 □否,参加其它农业培训 次/年。
|
|||||||
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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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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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信息采集表由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在统计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2. 个人从事该工种年收入为统计年度的上一年收入。
3. 专业学习培训经历可在空白处添加相关内容,字数不超过300字。
4.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从事工种分类按下列种类进行填写。
(1)农艺工:粮食作物栽培工、棉花作物栽培工、油料作物栽培工、糖料作物栽培工、麻、烟类作物栽培工、啤酒花栽培工、牧草栽培工、其他农艺工;
(2)园艺工:蔬菜园艺工、菌类园艺工、果树园艺工、花卉园艺工、茶园园艺工、蚕桑园艺工、其他园艺工;
(3)牧草工:牧草种子繁育工、牧草种子检验工、牧草栽培工、牧草产品加工工、其他牧草工;
(4)热带作物生产工:橡胶育苗工、橡胶栽培工、橡胶割胶工、橡胶制胶工、其他天然橡胶生产工、剑麻栽培工、剑麻制品工、剑麻纤维生产工、热带作物初制工;
(5)家畜繁殖员:家畜繁殖员;
(6)家畜饲养员:牛羊饲养员、生猪饲养员、其他家畜饲养员;
(7)家禽繁殖员:家禽繁殖员;
(8)家禽饲养员:鸡的饲养员、水禽饲养员、其他家禽饲养员;
(9)特种动物饲养员:特种禽类饲养员、特种经济动物繁育员、药用动物养殖员、蜜蜂饲养员,其他特种动物饲养员;
(10)实验动物养殖员:实验动物养殖员;
(11)渔业生产船员:海洋普通渔业船员、内陆渔业船员、渔船驾驶人员、渔船电机员、渔船无线电操作员、渔船机驾长、渔船轮机人员;
(12)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淡水鱼苗种繁育工、淡水虾、蟹、贝类苗种繁育工、海水鱼苗种繁育工、海水虾、蟹、贝类苗种繁育工、珍稀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其他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
(13)水生植物苗种培育工:海藻育苗工、淡水水生植物苗种培育工、其他水生植物苗种培育工;
(14)水生动物饲养工:淡水成鱼饲养工、淡水虾、蟹、贝类饲养工、海水成鱼饲养工、海水虾、蟹、贝类饲养工、珍稀水生动物饲养工、其他水生动物饲养工;
(15)水生植物栽培工:水生植物栽培工;
(16)珍珠养殖工:淡水育珠工、海水育珠工;
(17)水产捕捞工:淡水捕捞工、海水捕捞工、水生动植物采集工;
(18)其他:农产品贮藏加工人员、其他人员。
5. 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从事岗位分类按下列种类进行填写。
(1)种植服务:肥料配方员、种子经销员、农药经销员、农作物植保员、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种苗繁育员、其他种植服务人员;
(2)畜牧服务:村级动物防疫员、兽药经销员、饲料检验化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其他畜牧服务人员;
(3)渔业服务:水生植物病害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水生植物疫病检疫员、水生动物检疫防疫员、水产技术指导员、其他渔业服务人员;
(4)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农机营销员、农机技术指导员、农机服务经纪人、其他农业机械服务人员;
(5)其他: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村级资产管理员、村级奶站管理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测土配方施肥员、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农村传统手工业人员、休闲农业服务员、农产品检测员、农村环境保护工、农村节能员、太阳能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