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江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二)平江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加挂“平江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牌子):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平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四)平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承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等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任务。
(五)平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六)平江县植保植检站: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七)平江县农业综合开发事务中心(加挂“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平江县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待按省市政策,完成改革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