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曾珊同志任农村经营管理股股长兼平江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姜建会同志任科技教育股股长兼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犟南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兼任安全办主任);
李伏龙同志任种子管理股股长兼平江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刘奇峰同志任平江县生态能源中心副主任;
方孝忠同志任平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吕军同志任平江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免去:
易掌珠同志科技教育股股长兼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根平同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职务;
刘犟南同志种子管理股股长兼平江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伏龙同志平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孝忠同志平江县植保植检站站长职务;
刘奇峰同志法制股副股长职务;
姜建会同志粮油作物股副股长职务;
吕军同志平江县植保植检站副站长职务;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