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26-2373898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26-04-15 10:59:26.0
  • 公开日期:2026-04-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责任分工方案

来源:县住建局 2026-04-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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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局《“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将集中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及检查要求明确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责任分工

  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按《附件 1:责任分解表》承担相应小区整治任务。

  乡镇物业小区:由各乡镇所负责组织检查、整改及信息报送。

  局直管保障性住房:由住房保障办负责全面排查、问题整改及销号管理。

  二、检查内容

  各责任单位对照以下五类重点内容开展实地检查:(一)公示内容规范情况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检查是否设置公示栏并完善相关内容。

  (二)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保洁、保绿服务不到位

  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投诉处理、服务意识不到位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

  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或拒不退出物业服务(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三、工作安排

  首次检查:各责任单位须于 4 月底前完成对所负责小区的首次实地检查。

  问题报送:查摆出的问题统一汇总后报局物业办李雄辉处,同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常态化检查:每月至少对所负责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于当月 30 日前报送。

  投诉受理: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6292618)为投诉电

  话,由局劳务派遣人员负责接听、受理并做好登记。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