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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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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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天岳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19.8 |
430626202505140102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