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3〕51号
关于平江县三贤祠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三贤祠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821.3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北侧地块净用地面积931.31平方米,南侧地块净用地面积1768.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广场、景墙、景观柱、景观台阶、绿化工程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做好场地高差处理,考虑好挡土墙、原有建筑墙面的绿化遮挡。
2.打造富含文化内涵的精品小公园。尽量减少铺装,将文化元素与景观庭院灯的融合进行深化设计。
3.完善配套设施的设置。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