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梅仙学区管理办公室 |
平江县梅仙镇团山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1785.04 |
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 |
391.7987 |
43062620220317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