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华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
平江县童市镇滨江首府建设项目 |
50547.97 |
湖南环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104.54 |
43062620210716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