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东兴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
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525.4611 |
430626202405170299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