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富商业中心、弘富黄金湾建设项目(一期) |
37243.99 |
湖南翊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95 |
43062620220907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