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 |
平江县颐华城翡翠湾(2栋、11栋、12栋、13栋、15栋、16栋、19栋-23栋、地下室) |
102980.67 |
中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840 |
43062620201016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