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办公楼、科研楼、产品展示中心、宿舍楼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
26881.81 |
平江县伍市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5344.8447 |
43062620200424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