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安定学区管理办公室 |
平江县福寿山镇芦溪村小学一期建设项目 |
1872.48 |
平江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85.934 |
4306262020011605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