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和运动场建设项目(2#教学楼及连廊)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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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和运动场建设项目(2#教学楼及连廊) |
5291.18 |
湖南南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81.0114 |
43062620191121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