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厂房及厂区道路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厂房及厂区道路建设工程)(第四标段) |
18638.61 |
娄底市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39.44 |
4306262019102302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