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幕阜国有林场工矿棚户区建设项目(1#、2#、3#楼)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幕阜国有林场 |
平江县幕阜国有林场工矿棚户区建设项目(1#、2#、3#楼) |
8153 |
湖南南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36.34 |
43062620190821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