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农村商业银行龙门支行营业用房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湖南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江农村商业银行龙门支行营业用房 |
1153.2 |
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5.67 |
43062620190422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