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飞天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12#、13#生产车间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飞天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平江县飞天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12#、13#生产车间 |
6725.86 |
湖南富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4.69 |
43062620190704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