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楼附属配套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楼附属配套工程 |
平江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2.14 |
43062620190430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