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天岳山北麓渣土场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平江县天岳山北麓渣土场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 |
505.46 |
430626201903270119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