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市镇三市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安定学区管理办公室 |
平江县三市镇三市学校建设项目 |
4729.54 |
平江县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40.88 |
43062620190110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