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寺前安居小区(一标段)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寺前安居小区(一标段) |
15023.7 |
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47.92 |
43062620181210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