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长寿镇郑塅至先丰村道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城乡统筹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长寿镇郑塅至先丰村道路(第一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
890.535M |
湖南省邦达工程有限公司 |
639.92 |
补430626201810190219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