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供水枢纽工程二期团山配水站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供水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供水枢纽工程二期团山配水站工程 |
223.12 |
平江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54.51 |
4306262018081302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