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环境整治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 |
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环境整治工程 |
102.22 |
湖南南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24.03 |
43062620180813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