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9-1579707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9-05-08 11:01:03.0
  • 公开日期:2019-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建发[2019]1号)

来源:县住建局 2019-05-0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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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发〔2019〕1号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相关站、办、股室(队):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19〕143号)文件要求,现将《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8日

平江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19〕143号)要求,决定于2019年5月至8月,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定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狠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工作落实,确保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一方平安。

二、排查整治内容

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重点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棚户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高层建筑、保障性住房、住建行业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住宅小区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等。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不规范的。

(三)施工现场活动板房、食堂、宿舍等临建设施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焕然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的。

(四)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施工现场安全网、脚手架、节能等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

(六)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擅自施工或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使用的。

(七)建筑工地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八)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障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未落实,消防通道拆违疏堵行动不扎实,电气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

(九)着力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领域,重点查处电气设计单位降低规范标准设计,施工单位降低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

(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其它情形。

三、工作步骤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百日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将单位自查自改、监管执法、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贯穿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积极采取墙报、板报、横幅、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一方面,局属相关单位要督促建筑施工相关责任主体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不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明确责任人,做到逐条交办、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督导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局属相关单位要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消防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搞好全面总结梳理,建立健全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火灾隐患公示制度。各施工单位要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开展隐患自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火灾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建筑工地、小区等现场醒目区域公示。

(二)落实行业排查网格排查。局属相关单位要突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含保障性住房)等场所,组织一线安监人员、物业公司,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将隐患情况抄送同级消防部门(附件3)。百日行动期间,要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局属相关单位要定期调度本地区、本行业火灾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上级部门或县安委办挂牌督办。百日行动期间,必须在每月20日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并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对所有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交办,同步建立隐患清单(附件2)。

(四)实施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励,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分别在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并落实好实施方案。各单位负责人要指挥在一线,督导在一线,确保消防安全百日行动落到实处。我局将积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职责承接工作,并迅速开展相关排查。

(二)狠抓措施到位。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重点突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摸排,专人负责,逐一落实整改,全面搞好复查。住房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机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院楼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严格检查执法。局属相关单位对排查、复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惩治打击,及时查处妨碍安全疏散、关停消防设施、违章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违规单位“一处不守法,处处受惩罚”。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四)做好总结反馈。局属相关单位请于8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局质量安全监督站。自行动开始起每周五下班前报送百日行动周报表(附件1);每月23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月报表(附件4)及行动小结。

联系人:何献东,电话:18613913939,QQ邮箱:2055084698@qq.com。

附件:

1、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周报表

2、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3、火灾隐患信息抄告函

4、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月报表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五个严禁、五个必须”

6、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手册


附件1: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周报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检查发现隐患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情况

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检查人员

备注

备注:按照《方案》要求,逐条记录每个单位场所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

附件2:

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位置

任务来源

隐患情况

隐患排查 发现时间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隐患单位法人信息

计划

完成时间

所属行业

系统

1

**(权属单位名称)

**市**县(市、区)**镇(街道)

(本单位检查发现、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或企事业单位报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

3

4


附件3:

火灾隐患信息抄告函

XX消防支队/大队:

我单位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将单位及隐患情况(见附表)抄告你单位,请你单位依法核查处理。

编号

单位名称

隐患简况

单位法人信息

检查日期

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X年X月X日

2

3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XXX

2019年X月X日

附件4: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百日行动月报表

单位: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

项  目

本周数

累计数

组织情况

成立检查组(个)

开展检查(次)

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场所(家)

发现隐患(处)

整改隐患(处)

执法整治

情况

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家)

临时查封(家)

取缔(家)

强制执行(家)

运用“一单四制”机制挂牌督办(家)

宣传培训

情况

组织培训(人次)

组织演练(次)

曝光企业(家)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格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排查结束,局属相关单位每月23日前统计上报。

附件5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

“五个严禁、五个必须”

五个严禁:

一、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二、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

三、严禁损坏、挪用、拆除、停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严禁违章搭建、违规留宿住人。

五、严禁重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

五个必须:

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整改时限、资金、责任和措施。

二、必须组织1次以上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四个能力”。

三、必须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1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1次全面检测。

四、必须明确专人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值守,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查。

附件6:

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手册

1、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2、询问员工是否知道基本消防常识、懂器材操作方法、懂自救逃生技能,是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4、单位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7、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8、检查是否存在随意接拉电线或过负荷用电,是否使用未经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的取暖器具,是否在日常使用中做到人离关火关电关气。

9、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停放和放充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