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平江县2017年第五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增项、重新注册名单的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和《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规定,现将平江县2017年第五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增项注册名单及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 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0号。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有关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工办。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政编码:414500 联系人:洪嘉伟,电话:0730-6287045
关于平江县2017年第五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增项注册申报初审情况的报告附件1、2.xls
平江县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