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5〕2号
平江县天岳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金窝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将污水厂处理能力由现有的1.0×104m3/d提升至2.0×104m3/d,总变化系数1.78。
(1)新建1.0×104m3/d水解酸化池,1.0×104m3/d改良AAO生化池,1.0×104m3/d厌氧池(用于提升一期处理能力),1.0×104m3/d二沉池,2.0×104m3/d中间提升泵房,2.0×104m3/d反硝化滤池,配套新建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土建规模4.0×104m3/d,设备按2.0×104m3/d配备。同时,对现状一期改老旧设备进行更换。
(2)配套新建DN400污水管网765m,DN600污水管网1460m;对现状东兴路至平江大道北侧,后接至现状污水厂进水管网进行管道清淤,淤积占50%管道断面。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根据污水厂现状地形,进一步优化平面设计和竖向设计。
2.做好现状道路、管线实地调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3.注重处理工艺各环节设计,确保达标排放。
4.完善建筑节能、海绵城市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补充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