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4]34号
平江县民政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112.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164.12平米,半地下架空车库建筑面积为2948.16平方米。由一栋5层和一栋6层的养老中心综合服务楼及半地下架空车库组成,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和原有建筑,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
2.优化平面布局和功能分区,做到分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3.完善抗震、抗裂措施,优化结构设计,确保结构安全。
4.结合原有消防设施,完善优化消防栓、喷淋、防排烟等消防设计,满足防火规范要求,保证消防安全。
5.考虑养老服务特点,着重优化无障碍设计,尽最大可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6.补充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