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4〕13号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首家坪依江路滨水段基础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95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水景观设计、园路设计、座椅、垃圾桶、标示标牌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补充地勘资料,完善栈道等构筑物结构设计,确保结构安全。
2.做好现场穿堤涵管和排水口情况调查,补充完善保护和美化措施。
3.与水幕生产厂家对接,明确前期施工预埋和后期维护保养措施。
4.优化完善无障碍设计和海绵城市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