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批复〔2024〕3号
平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小学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0206.0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187.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设备房、门卫室、主席台及运动场、绿化、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结合现场地形,进一步完善竖向设计。
2.补充地勘资料,复核结构和荷载,确保结构安全。
3.做好节能保温材料和绿色建材的调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
4.充分考虑学校特点,完善交通组织设计,确保师生安全。
5.优化完善无障碍和海绵城市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