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3〕223号
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长寿镇维夏中学整体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35750.46平方米(含二期预留用地),总建筑面积为21943.83平方米(含二期预留建筑面积9414.32平方米)。本次设计范围为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2529.51平方米,由1#2#教学楼、3#综合楼、5#食堂/报告厅、9#配电房/10#公共卫生间、11#看台、12#校门、13#垃圾站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结合现场地形地貌,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
2.完善无障碍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充分考虑混凝土管桩施工对周边建筑的影响,明确相关解决措施,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4.核实市政排水管网标高,完善雨、污分流设计。
5.统筹考虑分期实施情况,做好衔接结合文章。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