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3]140号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连云路(杨源大桥至汨罗江大桥)风光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05100平方米。其中:游路面积6109.43平方米,铺装面积6817.45平方米,绿化面积630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完善竖向设计,更新地形图。
2.结合地勘和水文资料,深化钢结构挑台设计。
3.充分考虑公用厕所和垃圾收集布点,满足市民需求。
4.优化绿化苗木配置,并考虑后期养护问题。
5.进一步优化无障碍通道和海绵城市设计,满足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