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2〕95号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梅仙焕新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80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12.09平方米,包括一栋四层的教学综合楼、一栋四层的生活服务楼、一栋一层的风雨活动室、一栋一层的设备用房、一栋公厕及运动场、校内道路、绿化、围墙配套附属工程等,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056.86平方米,生活楼建筑面积为1694.71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25.44平方米,风雨活动室建筑面积为675.2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为59.88平方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按照最新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设计。
2.优化场地分区之间交通组织设计。
3.补充做好竖向高差处挡土墙专项设计。
4.完善园林绿化、围墙、铺装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