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2〕80号
湖南平江常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甲类仓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96.82平方米,由两栋甲类仓库组成,其中:1#栋仓库建筑面积为749.7平方米,2#栋仓库建筑面积为749.72平方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完善总平面图设计。
2.复核消防间距、消防车道及防火材料、防火措施等,以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3.完善仓库应急设备设施和应急措施,补充仓库存储的特殊要求说明等。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