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2〕76号
平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青年公寓(公租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518.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41.73平方米,由一栋青年公寓(公租房)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优化场地平面及竖向设计。
2.优化建筑内部功能布局。
3.补充做好基坑支护及挡土墙专项设计。
4.深化雨污排水设计,雨污排水管网应与周边市政管网衔接协调。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