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长寿镇集镇污水处理工程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本改扩建项目分为一期提质改造和二期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0156.15㎡(含一期已建厂区),总建筑面积3566.66㎡。在现有一期污水处理规模3000m3/d基础上,新增二期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项目建成后,将由现状污水处理规模3000m3/d扩至8000m3/d,并将原有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标至一级A标准。
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2655.96㎡(含一期已建厂区),新建总建筑面积420.54㎡,建设内容为高密度沉淀池设备房34.61㎡,AAO池313.88㎡,高密度沉淀池水池72.05㎡。
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7500.19㎡,新建总建筑面积3146.12㎡,建设内容为综合楼880.2㎡,门卫室13.02㎡,高密度沉淀池设备房34.61㎡,回流泵房44.28㎡,风机房/配电房186.14㎡,污泥脱水间528㎡,粗格栅/提升泵站64.66㎡,细格栅/旋流沉砂池65.52㎡,AAO生化组合池1224㎡,污泥池33.64㎡,高密度沉淀池水池72.05㎡。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按照最新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设计。处理好与已建厂区及外部的交通组织关系。
2.结合已建厂区考虑好污水处理厂近、远期建设规划,做好一、二期改扩建一并运维的处理。
3.完善边坡、挡土墙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