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1〕96号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伍市镇学园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为474.954m,南起G536,北至中山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补充地质勘察相关参数、等级、性质和依据等。
2.补充道路用地开挖红线图。
3.核实交叉口、路口的设计界限,进一步明确施工范围线。
4.两厢用地暂未开发利用,建议尽量不采用硬质边坡。
5.另行的道路排水设计及相关综合管线布置应与本次设计结合考虑并同步实施。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