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21-1870316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21-11-01 10:29:36.0
  • 公开日期:2021-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平江县南街景福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县住建局 2021-11-0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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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21〕95号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南街景福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67.51平方米。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合理考虑功能布局,如完善物管房、设备房等设置。

2.细化建筑立面设计,材质、规格及色彩等应明确。

3.深化雨污排水设计,综合管道应与周边市政设施统筹协调。

4.做好绿化、亮化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