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1〕89号
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沾埠路(颐华城项目段)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454.109m,西起屈子路,与颐礼路相交,东至三阳路,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6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按照最新的控制性规划完善总平面图及竖向设计。结合道路两侧用地规划考虑好退界距离及出入口位置。进一步明确项目施工界线,补充村道顺接设计。
2.进一步核实特殊路基处理范围及措施,核算路面结构厚度是否满足经济合理要求。
3.建议做土质边坡、边沟,不采用硬质材料。
4.雨污排水设计应符合片区排水专项规划,复核雨污排水管径、汇水面积及临时排水管涵埋设做法等,应避免道路施工二次开挖破坏。
5.补充公交站台、无障碍设计等。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