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函〔2021〕48号
平江县南江学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板江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65.75平方米,由教学楼、值班室(含校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完善总平面和竖向设计。
2.补充做好室外排水、绿化、硬化及铺装设计等。
3.完善校园周边挡土墙设计,结合场地周边情况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